我局新招录监察员赴北京参加执法资格培训考试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察队伍建设,提高煤矿安全监察人员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做好新录用监察员的岗前培训工作,按照中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关于煤矿安全监察人员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安排的通知》的要求,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资格培训考试管理的通知》(安监总厅培训[2011]198号)的相关要求,此次培训及考核方式出现重大改革,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次培训采用自主学习、网络重点辅导和集中辅导答疑相结合的模式,不再采用“脱产学习”的模式,通过新模式的应用,有效解决了工学矛盾,提高了工作效率。 为帮助新招录的监察员备考,分局领导统筹兼顾,在确保日常工作正常开展的同时,按照网络重点辅导教学日程安排的要求,给予参考人员更多的时间学习《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一对一”的模式,安排业务比较熟的同志对新招录的监察员“传、帮、带”。传:传授工作经验和执法技巧;帮:帮助其熟悉业务,尽快进入角色;带:带着一起执法监察,干中学,学中干,学以致用。从零开始,带领新同志按照监察执法程序开展工作,通过这种形式使老同志业务进一步熟练,使新同志懂得如何学法、用法,提高其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