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主 任:朱树勇
副主任:田铁军
副主任科员:安然
副主任科员:张龙
工作职责:
1.负责分局文秘、财务、信息管理和信访接待工作。
2.负责分局监察执法效能督察和技术管理工作。
3.督促辖区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对辖区三级、四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的资质进行检查指导。
4.负责分局党群工作。
5.负责分局档案资料的整理和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分局车辆管理、维护及调度工作。
7.负责分局重大活动、会议的组织和日常接待工作。
8.配合监察室煤矿现场安全监察。
9.组织辖区煤矿企业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10.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监察一室:
主 任: 冯 涛
副主任: 侯明辉
科 员:李国民
工作职责:
负责安阳辖区内所有煤矿的安全监察执法工作。
1.对辖区煤矿安全实施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
2.对辖区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3.按照规定权限,负责辖区煤矿企业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4.按照规定权限及上级授权,负责辖区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辖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日常监督检查。
6.负责辖区煤矿安全事故举报调查工作。
7.负责辖区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工作。
8.负责召开分管辖区地区安全联席会议,组织联合执法。
9.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监察二室:
主 任: 黄志勇
副主任:郭金洲
科 员: 张林瑞 杨崇磊
工作职责:
负责鹤壁辖区内所有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
1.对辖区煤矿安全实施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
2.对辖区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3.按照规定权限,负责辖区煤矿企业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4.按照规定权限及上级授权,负责辖区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辖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日常监督检查。
6.负责辖区煤矿安全事故举报调查工作。
7.负责辖区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工作。
8.负责召开分管辖区地区安全联席会议,组织联合执法。
9.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监察三室:
主 任: 廖国军
副主任: 陈瑞生
主任科员: 郭运合
科 员: 赵全东
工作职责:
负责焦作、新乡辖区内所有煤矿的安全监察执法工作。
1.对辖区煤矿安全实施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
2.对辖区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3.按照规定权限,负责辖区煤矿企业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4.按照规定权限及上级授权,负责辖区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辖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日常监督检查。
6.负责辖区煤矿安全事故举报调查工作。
7.负责辖区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工作。
8.负责召开分管辖区地区安全联席会议,组织联合执法。
9.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责任编辑:admin) |
